樹德科技大學講座教授 人類性學研究所所長暨應用社會學院院長 林燕卿
談到女性對於「什麼是性?」這個問題的反射式回答:大部分皆與「男女關係」有關。這種「男女關係」可從三個層次進行分析:
(一)以婚姻為界的男女關係:大部分女性是從夫妻關係的角度來談性;有的是從模糊的男女關係(包括夫妻關係與非夫妻關係)的角度來談性;有的則隱含地從非夫妻的男女關係角度來談性;個別女性明確地從非夫妻的男女關係角度來談性。
(二)不同內容的男女關係:大部分女性是從男女之間所進行的性實踐(性行為、情感交流、生殖等等)來理解「性」;有的女性注重從男女不同的生理基礎出發來理解「性」;個別女性是從性別、社會性別的角度來理解「性」。
(三)不同性實踐的男女關係:有的女性把「性」設定在男女之間的性行為的情境中,把行為當作導向來理解;有的女性把「性」設定在以男女為主體的一種溫馨場景裏,以情感為導向來理解。
這三個層次的理解是相互交叉的。從交叉的內容看,夫妻(婚姻關係)之間的性實踐(男女關係的內容),尤其是以感情為前提的行為性實踐(男女關係的行為-感情取向)是女性賦予 「性」的主要內容。
婚姻是一座圍城,「性」是它所圈住的內容之一。婚外戀、婚前性、婚後性這些類型的「性」都以婚姻為界,被人們不斷地以道德化、乃至法制化的形式而給予說話。
一般而言,「夫妻生活」幾乎成了「性」的代名詞。也就是說,很多女性雖然沒有明確地表示「性」一定要以婚姻為條件,但是很自然地在婚姻的範圍內來理解「性」,把「性」限定在夫妻這種男女關係之間,覺得「性」應該是夫妻之性。
大多數人都是在「男女關係」的框架下來解釋性。強調愛情與性之間的關係以及「性」概念裏感情的成分。
有人是從「夫妻之間身體的碰觸」來理解「性」,而且這種身體的碰觸是愛的表達。典型的畫面是接吻和愛撫,而不是更加赤裸裸的性交行為。
夫妻之間只有生活、沒有激情的性,因為夫妻之間做愛就是一種常態,跟吃飯一樣。說到夫妻生活不會給人性感的感覺。一般人提到夫妻生活,不是性的代名詞,而是一種常態的柴米油鹽生活,不會有美好的聯想。而且有些人認為這種缺乏激情的夫妻常態是一種生活的悲哀。
我們需要以一種共生的視角來重新對待「婚姻」、「愛情」與「性」的關係,而不是能簡單地把它們視為三種獨立的設置,遵循著從「愛」到「婚姻」 到「性」的單向路線。
在中國的話語體系裏,婚姻對於愛、性的作用具有悠久歷史,至今仍佔據著社會的主流位置;愛對於婚姻、性的地位在五四之後也已經確立起來了;但是性對於婚姻、愛的正面意義則已然不為我們的社會所宣導。在這樣一種話語之中,性只是做為婚姻所許可的實踐而被動地存在著,本身並不具有促發愛 、啟動婚姻的作用。而缺少性的浪漫之愛也會隨著時間以及柴米油鹽的生活而淡化,因此性感的性也只能到婚姻之外去追尋(不管這種追尋是想像的還是實際的)。
「婚外性」本身具有對抗主流文化的意義。「性應該發生在婚姻的界限內」是中國社會(或大多數社會)所提倡的,而「包二奶」、「情人」這類現象則是主流媒體的主要批判話題之一。在中國人的性道德裏面,婚外性是違反道德的行為,是要受到(道德乃至法律的)懲罰。「婚外性」是更加性感的性,表達「婚外性」美好的一面,因此具有反主流話語的意義。
與此同時,「婚外性是更加性感的性」這種表述又是有一定的社會背景。對應的是「婚姻是愛情的墳墓」、「家花不如野花香」這類流行表述。這種表述並不僅僅是那些尋求婚外性的人們的一種支持話語,我們不少人都一樣有這種感覺,覺得婚內性是基於義務、而不是發生在激情基礎上的「性」(尤其是時間長了之後)。在這個意義上,「婚外性是更加性感的性」也是一種流行的話語。
女人對「性」的界定一定是包含了感情,也非常期待伴侶的唯一和忠貞,但也清楚婚姻中的性不再浪漫,內心有一種深深的渴望,希望浪漫再來過,因此電視劇、電影、小說的婚外性滿足了那份替代性。於是看這些情節的時候都能感動,沒有責備,了解劇情中男女主角的苦,然而回到現實面,一但自己成了沒有激情的女主角時,那股不甘、憤恨油然而生。矛盾且衝突的心情在虛幻的世界與現實的世界拉扯。一般人認為這段感情原本美好,一定是什麼地方出了差錯,所以激情沒有,但並不表示這段關係可以捨棄,或另一方的遠離,互相期許舊鏡復圓。
「婚外性」的女人在關係中的確獲得激情的感覺,但也不保證這激情永不消褪,並且她甚而面臨更多的不安全感及少量的相聚,關係的隱藏之苦。痛苦的機率和深度不會比婚姻中的女人少,背負的罪名及法律上的處罰,抵銷過程中的快樂。
有人會問既是如此,為何要投入這種感情?「愛」甚多時候是一股熱情及投入,它沒有明確的理由。從生物學的角度,它是苯丙氨酸(PEA)的作用,使人輕快、興高采烈,產生機動與興奮。在過程中的辛苦,不易促使這分泌持續加多,以維持熱情,避免進入安靜期;而安靜的心情是Endorphin所帶來的,當人們對激情消褪時,所要輔以情緒平靜的時刻便是物質,婚姻到後來的平靜便是如此。如果其中再滲入負面行為與感受,婚姻中的平靜就不再存在,此時其中一人「愛」與「性」的感受較敏感時(尤其女人),會感受到這婚姻的不快樂,但卻不捨。
而「婚外性」的女人深知這份性愛的不確定性,於是極盡所能引燃,愈挫愈勇。當然也有疲憊不堪之時,選擇放下。
不論「婚姻中的性」或「性」均是人們在適應生活所探尋的不同模式,當人們更能超然地觀照自己的性愛時,它不再用道德、法律、宗教去做嵌制,而會以自己最想要的性愛關係運作,由自己負責,處理及因應。